自愿离婚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结婚证遗失,可以使用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供查询时间在半年以内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如果无法出具户口簿,可以使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建议:在办理自愿离婚手续时,请确保所有证件和材料均齐全且有效,以避免因材料缺失或不规范而影响离婚程序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