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也称为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原则、标准和体系,将现行法律规范按照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和方法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法律类别。每个法律部门包含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部门法的特点包括:
部门法通常适用于制定它的特定部门或机构的内部事务,并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或机构。
部门法包含一系列具有规范性的法律、规章或条例,用以规范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运作和管理。
部门法是法律体系中有机构成的部分,不同部门法之间相互联系,共同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协调。
部门法仅指已经颁布并且生效的法律规范,不包括国际法、已经失效的法或尚未制定的法律。
部门法的例子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