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的救助金额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救助金额标准:
最少20元,最多50元,年龄大点的可能最多能拿到100元。
起付线:1000元左右(具体病种由各试点县、市、区确定)。
救助比例:按起付线以上部分的适当比例支付。
救助额度:大病患者全年救助原则上不超过8000—10000元;常见病患者全年救助原则上不超过2000—3000元。
根据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2000-6000元的补助。
因严重疾病导致家庭困难的,按医疗费用金额的10%给予补偿,最高不超过每户每年6000元。
个人每年最高救助5000元,家庭每年最高救助10000元。
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若个人自负费用未超过1万元,按照实际花费进行救助;若超出1万元,则只能救助1万元。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自费部分过5万元,救助9千元;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救助7千元;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救助5千元;低于1万元,按实际用度情况以50%的比例提供援助。
这些救助金额标准旨在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和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经济支持,但具体的救助金额和条件还需参照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