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
增值税: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一般纳税人适用6%、9%、13%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月度10万内免征)。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基本税率为25%,对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有优惠税率。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种。税率根据所得类型不同,分为3%至45%的阶梯税率。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实行的三税收制度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税种,消费税对奢侈品和污染环境产品征收,营业税主要对服务业、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业征收。
在税务师考试中,“三税”通常指《税法(一)》、《税法(二)》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这三个科目,因为它们都与税法有关。
国家税务总局对三税的定义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地方三税则包括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税、城建税。
综上所述,“三税”可以指代三大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也可以指代税务师考试中的三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还可以指代国有和地方的三种税收(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及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税、城建税)。具体含义需要根据上下文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