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示的时间要求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且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有些情况下,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时间可能会更长,例如45日。
综上所述,征地公示的时间至少为三十日,具体公示时间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有所延长。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公示时间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