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换领是指 已有身份证因过期、损坏、遗失、变更信息等原因需要重新申领新的身份证。具体流程包括:
申请人需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交验户口簿,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验《居民户口簿》,核对派出所打印的《常住人口、居民设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字确认,经过审核后领取新的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换领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新的身份证。
目前,居民身份证业务已实现“全国通办”,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市民也可以携带原居民身份证,选择就近的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建议在身份证到期前1—2个月进行换领,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换证过程顺利。
通过以上步骤,市民可以顺利完成身份证的换领,确保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