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一词通常指的是 源于出生而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或者由于收养、父亲或者母亲再婚形成的继子女等拟制血亲而形成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在正式缔结婚姻关系期间出生及成长的子女。
夫妻双方在未缔结婚姻关系下所孕育的子女。
通过合法途径收养的子女。
那些实际上已经建立起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些子女在法律上都被视为父母的一部分,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子女也可以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总结来说,子女是指通过血缘关系或法律关系与父母相连的后代,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