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非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这意味着逮捕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逮捕的实施程序通常包括:
1. 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决定逮捕。
2. 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至少两人,并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要求其签名或按手印。
3. 逮捕后,逮捕机关应在24小时内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
4. 如果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应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配合。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防止非法拘禁和其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