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需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
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市建委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定凭证。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的法定凭证。
此外,房屋产权证也是必不可少的,它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有些地区可能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房地产权证书》。
综上所述,房产所需的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要办理房屋产权证,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这些证件共同确认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建设规划和施工许可,是房屋合法性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