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的管理层级和归属主要如下:
县扶贫办,全称xx县(市、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办公室直接分管。
省、市、区、县扶贫办分别属于这三级政府的副厅级、副处级和副科级的工作部门。
国家扶贫办,全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部门,副部级单位。省、市、县扶贫办分别属于这三级政府的副厅级、副处级和副科级的工作部门。
县扶贫办在业务上受市一级扶贫办指导,再上级是省一级扶贫办,最高一级主管是国务院扶贫办。
县扶贫办主任通常由当地县委组织部门任命,有的地方是县人大表决通过后任命,由分管扶贫的副县长直接领导。
综上所述,县扶贫办主要归属于同级政府的领导,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扶贫办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