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不具备退休条件。
因年老体弱,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继续从事原职工作,且本单位无轻便工作可分配。
职工本人自愿退职,且退职对单位生产或工作无妨碍。
连续工龄不满三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已满一年。
录用后六个月以内发现患有严重慢性疾病,不能坚持工作。
退职待遇通常包括退职生活费、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退职生活费一般为本人标准工资的40%,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退职人员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和副食品价格补贴。
建议:
职工在考虑退职时,应仔细评估自己的健康状况、工作年限及单位的工作安排,以确保符合退职条件并了解相关待遇。
由于退职涉及到一系列手续和证明,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