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基本工资:员工受伤前的基本工资。
奖金和津贴:包括绩效奖金、岗位津贴、加班费等(注意:停工留薪期间可能无法获得绩效奖金,具体情况需根据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确定)。
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根据单位的福利政策和劳动合同约定确定是否继续发放)。
月工资:通常按照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员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计算。
日工资:月工资除以21.75天(法定工作日),不足月的部分按照日工资乘以实际天数计算。
停工留薪期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不适用劳动报酬特殊时效的规定,而应适用一般仲裁时效,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
如果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工伤,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建议
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及时与单位沟通工资发放情况。
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避免因违法行为产生法律纠纷。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建议联系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