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是指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简称“最高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审判机关。
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简称“最高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这两个机构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职责,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