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哺乳假的规定如下:
哺乳假为一年,从宝宝出生后算起,期间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婴儿满周岁后,如果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这些规定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该规定明确指出,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且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综上所述,2018年哺乳假的基本时长为一年,每天可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1小时。如果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哺乳期可延长至最多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