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车辆被扣留的时间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具体规定如下:
无证驾驶车辆被扣留后,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如果涉及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扣留车辆的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无证驾驶将被扣留机动车,并罚款200到2000元,并处15天以内拘留。机动车被暂扣后,驾驶人、车主和机动车管理者,应当在30天内带齐暂扣机动车的所有合法手续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综合以上信息,无证驾驶车辆被扣留的时间一般为 最长15日,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收集证据,扣留时间可能会延长。如果当事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法证明并补办相关手续,车辆会及时退还。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车辆可能会被拍卖或采取其他法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