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审车需要以下手续:
私车需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需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的相应位置上。
正副页均需提交。
相关证明文件
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轻型汽油车需提供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车辆应事先处理完毕。
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代理审车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异地年检委托书、机动车定期检验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强险合同、车辆相片、路费单、检测报告等。
建议:
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车辆有未处理的违法记录或交通事故,应先处理完毕。
如果是代理审车,确保代理人有合法的代理权限,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