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产权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户籍证明及私章
购房合同书(正本)
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复印件(如产权人已婚)
未婚证明(如产权人未婚)
门牌证及复印件
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房产证的证明(如贷款购房)
房屋测绘报告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共有协议(如房屋共有)
银行提前还贷证明(如适用)
原房产证、房屋转让合同(如购买二手房)
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如通过法院判决取得房产)
契税完税凭证
专项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交易监证文书、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等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地籍图、房屋平面图
房产评估报告
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上述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