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以下专业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这些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包括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交通运输(如铁路、公路、管道、水运、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通信(如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水利(如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无论其投资比例大小,只要涉及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都必须进行招标。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类项目必须招标,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透明度。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规模和资金使用的项目,即使不属于上述三类,也必须进行招标。例如,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综上所述,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主要包括上述几大类,具体范围可能会根据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规定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项目的性质、规模及资金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