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代表是小区内住户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收集并记录本小组居民的意见,并在社区会议上提出;
2. 在社区会议上倾听其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并如实记录;
3. 记录会议讨论结果,并将会议结果传达给本小组居民;
4. 积极参与社区规章制度的建设,并在年底总结工作中了解财务收支明细;
5. 带头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维护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威;
6. 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村务公开落实情况。
居民代表享有的权利包括:
提出提议权,可以单独或与其他居民代表联名提出议题;
监督权,包括监督社区工作、评议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表决权,在居民代表会议上对决定或决议表示赞成、反对和弃权;
反映意见和建议权,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居民代表通常是义务性质的工作,没有工资或津贴,但一些地方可能会为居民代表提供一些津贴或福利以鼓励他们参与社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