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执行程序通常在判决生效后开始。以下是执行程序的相关要点:
一审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15日内,如果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则判决生效。二审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刻生效。
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没有执行,权利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时效通常为判决生效后的两年。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并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地区法院的实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