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发票作废的问题,以下是几个可能的原因:
如果发票在当月已经抄过税,系统中的数据已经上传到国税服务器,此时发票不能作废,需要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如果发票不是由您开具,或者原票已经作废,那么当前发票也不能作废。
对于隔月的发票,一般不允许直接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
如果发票在开具时发生错误,可以在纸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全联次留存作废。但隔月发票不能直接作废,必须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日期和先前的规定。税法和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因此建议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子税务局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