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三式一份)。
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申请书。
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如有)。
军人证件(含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人员身份变更证明。
财产状况证明(如房产证、汽车购买合同等)。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吸毒等材料)。
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离婚登记,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如通行证、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咨询当地民政局以确认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或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