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营业执照的年检时间已经于 2014年3月1日取消,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也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度报告的报送和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企业应时刻关注最新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提交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