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车票之所以构成犯罪,主要原因在于其 侵犯了国家对车票的正常管理秩序,并通过加价卖出的行为牟取利益,情节严重。具体来说,倒卖车票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不论目的是否实现,都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
此外,倒卖车票罪属情节犯,只有当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时才能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情况包括:
1. 变相加价数额超过五千元或者非法获利两千元以上。
2. 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
对于倒卖车票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综上所述,倒卖车票之所以构成犯罪,是因为它违反了国家对车票的管理秩序,并通过非法手段牟取利益,情节严重。对于此类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