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员是 法院审理案件人员的一种职称。具体来说,审判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中负责审理案件的人员,他们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且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
审判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包括第一审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等。
2. 合议庭的组成成员,可以是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3. 执行陪审职务时,陪审员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担任审判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23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并且需要通过业务考核。
总结来说,法院诉讼员是人民法院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