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具体来说,乡镇政府是中国地方行政管理体系中的基层政府单位,执行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属于基层国家行政机关性质。乡镇政府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并向其负责和报告工作。乡镇政府在国家政权机关体系中,与县级以上的政府单位形成上下级关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理本地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行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