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名称的填写应准确反映债务的主要内容和主体,具体填写方式可以根据不同的债务类型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可以直接写“民间借贷合同”或“借款协议”。
可以写“[出借人姓名]与[借款人姓名]民间借贷合同”。
例如,“购房借款协议”或“应急周转借款合同”。
应包含“欠条”标题名称,以及欠款人名称、被欠款人名称、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可以依据项目名称、债权人信息自行确定,或者依据政府性债务系统名称。
对于2014年清理甄别后借新还旧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发生变更,属于新增债务。
如果债务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可以选择资本性支出,并注明是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还是非公益性项目建设等。
建议
明确性:确保债务名称能够清晰反映债务的性质和主体,避免歧义。
详细性:对于复杂债务,可以在名称中详细说明借款用途或其他相关信息,以便于管理和后续操作。
规范性:如果需要符合特定法规或标准,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债务名称的合规性。
根据以上建议,填写债务名称时应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用途及参与方的信息,以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