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商标包括以下几种:
声音商标是以声音作为识别元素,用于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例如,“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成为我国初审公告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而美国苹果公司也曾将经典Mac电脑开机声注册成商标。
嗅觉商标是以气味作为识别元素,用于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例如,世界第一个气味商标是美国的评审与上诉委员会(TTAB)在1990年在缝纫机上核定注册的一种“PIUME-RIABIOSSOMS花的刺激、清新、令人记忆深刻的花香气息”。
手势商标是通过特定人物的一系列连续的手势动作或肢体动作来指示产品或服务的来源。
这些特殊类型的商标在识别和保护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但同时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注册和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