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证具有多方面的用途,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作用:
居住证代替之前的暂住证,使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并在一定年限后有机会成为本市居民。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港、澳、台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本市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服务,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本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
综上所述,天津市居住证不仅为持有者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保障,还涵盖了教育、就业、社区参与等多方面的权益,使其在天津的生活和工作更加便利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