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港店铺需要以下手续:
在香港首先要有一个银行户头,并聘请会计事物所。
若无信誉保证,需交纳信誉保证金。
香港方面需要申请执照,包括商业登记等。
内地方面需要办理去香港通行证,具体办理方式取决于是否开通自由行城市户口,未开通的需到当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
需要办理贸易资格证书。
如果从内地倒腾东西到香港,还需办理进出口资格证书。
或者直接挂靠一个已经有规模的公司,办理香港分公司。
从事港口经营需要申请港口经营许可,包括提交申请书、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港口设施设备的竣工验收证书等。
办理营业执照,包括提交租赁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
现在营业执照基本上都是三证合一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如果经营食品,还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对公账户,选择一家银行办理,有些银行可能不提供个体户开对公账户的服务。
最好办理消防批复,尤其是涉及食品经营或特定行业时。
建议:
详细的手续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顺利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