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车辆上路行驶,将面临以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交通管理部门会先扣留车辆,直至车主或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并缴纳相应罚款后,才予以发还车辆。
上述处罚措施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措施。
综上所述,没保险驾驶被罚款1800元的原因在于,车主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缴纳交强险基础保费的两倍作为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