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发票可以抵扣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抵扣。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铁路车票: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修理服务、鉴定评估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承包服务、运输服务、仓储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土地使用权出让服务等的增值税。
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
购进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境外务工人员服务费的增值税。
税控机具的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此外,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服务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综上所述,进项发票可以抵扣的项目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发票和服务,具体抵扣规则需参照相关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