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薪制是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工资的形式。这种制度通常作为对员工一年辛勤工作的奖励,有两种主要形式:
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意味着员工只要服务满一年,就可以获得双薪。
即员工为公司服务一整年,可以多发两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种形式更为灵活,通常会根据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来衡量。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发布通知,停止了2002年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即年底双薪收入将不再分别计税,而是将双薪合起来算作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来累加所得税。
这种制度旨在奖励员工的辛勤工作,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并促进团队合作精神。尽管计税方法有所调整,但双薪制作为一种奖励形式,仍然被许多单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