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规(生卒年不详),字正叔,绛州稷山(山西运城)人。金末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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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昌五年(1194年),陈规考中词赋科进士。贞祐南渡(1214年)后为监察御史。
贞祐三年(1215年)十一月,陈规上奏章称:“参知政事侯挚因在都西立功,被越级提拔,陛下破格提拔他,是想激励他感恩尽力报效。但没有多久,他却逗留西山,不知进退。召他回朝,他本应推让,但却心安理得。现在疆土流失,国无将帅,军士懈怠,无所事事者众,郡县贪暴,百姓流亡,盗贼蜂起,灾变不息,那就应当日夜探究原因,而侯挚却不曾做这些事。希望陛下专门对他进行考察,衡量其才干,量才任用,不能使您蒙受天下指责。” 金宣宗没有答复。陈规又上奏说:“警巡使冯祥由刀笔吏进升,行事残刻。予其升职,恐助残虐之风,请罢其职,以警后来。”金宣宗即下诏罢免了冯祥,然后与陈规说:“你知道臣子的职分,敢这样说,我十分欣赏。”
贞祐四年(1216年)正月,陈规上书说:“我看见沿黄河全面禁止物资北运,这使河北民众吃粮困难,人心不安。陛下应一视同仁,怎么可以自己把一国之民分为南方北方,坐视贫困饥饿而不去拯救呢?何况军民拼死御敌,要是再缺粮,生存依靠什么?人心动摇,为害甚巨。我看应在大阳、孟津等渡口派官监督,过河的物资每石官府收取不超过一半,那么富有人家贪其厚利,人物相聚而去,也许可以公私都可充足。”宣宗许可。
七月,陈规又上奏章说:“陛下用上圣宽仁的姿态,面对天地不通的恶运,广开言路以求良言,虽枉妄失实的也不治罪,我愧为皇上的耳目之官,处在可以说话的地方,如果闭口不言,用什么来报答皇上的深恩。我小心地分列陈述八件事,希望皇上不因为我职位低下而废弃,假如无可采用,请求解除我官职作为受禄而不尽职的处罚。”
金宣宗看了奏章不高兴,诏令交尚书省责问陈规,出任其为徐州帅府经历官。
正大元年(1224年),陈规被召为右司谏,又代理吏部郎中。当时金宣宗诏令群臣商议修复河中府,陈规与杨云翼等人说:“河中现为无人区,陕西民力疲乏,修复它也不能守,不如用屯军量力补治,等它具备防守条件,再修复也不晚。”宣宗从之。
正大二年(1225年)四月,金宣宗因大旱下诏陈规审理冤案漏案。他在临行前上奏说:“现在河南一路行院、帅府、从宜一共二十处,陕西行尚书省有两个,帅府有五个,都可以斟酌形势自主杀伐,冤案在这里不在州县。”宣宗认为他提得好。
正大四年(1227年)十月,陈规与右拾遗李大节上奏章,弹劾同判大睦亲事撒合辇谄媚、弄权、纳贿和处理问题不公等事。为此撒合辇终于出任中京留守,朝廷上下都为此高兴。
正大五年(1228)二月,陈规又和李大节一起提出三事:一,将帅出征每次被近臣牵制,不能专擅。二,近侍送交、宣布、传达旨意,公然接受贿赠,丧失朝廷礼仪,应一切禁绝。三,罪同罚异,用什么来使用人?金宣宗赞许并接受了这些建议。 后来,陈规出任中京副留守,但没有到任就去世了。
陈规一生谋国,以天下为己任,屡上奏折,痛斥时弊。也没有因为被降职而改变自己的准则,他仍然一如既往的向朝廷直言进谏。
据说当年,金宣宗曾召文绣署令王寿孙做大红半身绣衣,并且告诫他不要让陈规等人知道。等到做成进献,金宣宗召王寿孙说:“这件事让陈规那帮人知道没有?”王寿孙叩头说:“我在宫廷服侍,凡是宫省大小事不敢对外人说,何况是亲自被皇上教诲的事呢。”金宣宗因此叹息说:“陈规如果知道,一定会用不应华丽装饰来规劝我,我实在怕他说。”陈规议论事情没有宽容,朝中声望十分的高,凡宫中提出事情,金宣宗一定说:“恐怕陈规有意见。”一时近臣纷纷议论,皇上只怕陈正叔,让他成为当时最负盛名的正直名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