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单,也称为工作联系函,是一种 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的公文。它是一种具有公文性质的函件,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在工作上的沟通和交流。
工作联系单可以用于多种场景,例如:
当部门之间发生工作联系而没有相应的流程及程序文件支持时,可以使用工作联系单进行跨部门沟通。
工作联系单也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置、工程质量问题处置、设计变换等,并且加盖公章的工作联系单具有法律效力。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作联系单用于甲方、乙方与监理方之间需要沟通和协商的事宜,或者在工程施工中有需要更改的地方。
工作联系单还可以用于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并请求对方给予答复。
使用工作联系单时,应当遵循相应的格式和程序,确保内容清晰、准确,以便于对方理解并作出相应的回应。加盖公章的工作联系单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因此在使用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正式性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