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代码1717是指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1.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2.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3.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因此,对于这一违章行为,驾驶人将面临以下处罚:
1. 扣3分;
2. 罚款200元;
3. 驾驶证被一次性扣满12分的,驾驶员需要在15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否则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的风险。
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合法上路,避免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