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监狱关押的犯人包括因犯盗窃罪被判刑的罪犯。例如,根据提供的信息,服刑人员李某,男,1991年11月18日出生,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3550元,于2018年10月25日调入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服刑。
监狱内设有劳动改造区、生活区、教育区等,旨在为罪犯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机会,进行教育和改造,同时保障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