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人员申请结婚的步骤如下:
现役军人需要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恋爱关系确立时间、双方基本情况等。
基层部队有些情况下还需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写完后需要盖公章,一般要盖三至四个。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由单位出具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需要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需要拍摄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经过审查后颁发《结婚证》。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会根据所在部队的具体规定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过程中详细咨询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