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险包括以下四个独立的险种:
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因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
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内人员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人身伤亡。
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因被盗窃、抢劫、夺走或在公安侦查部门立案证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情况下,或车辆的部分零部件被盗抢下落不明时,根据合同规定获得赔偿。
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其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保险人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