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的再审期限主要取决于再审的类型和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对于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复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上级法院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如果是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复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法院应当受理。审理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应当在再审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判决再审案件自再审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被告来说,无论是否有新情况、新理由,随时都可以起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综上所述,离婚官司的再审期限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普通再审:6个月审结,可延长一次,每次延长6个月。
二次起诉:原告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被告随时可以起诉。
上诉:判决上诉案件3个月内审结,裁定上诉案件30日内审结。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再审或二次起诉时,充分考虑上述期限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