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减轻刑罚的情形主要包括:
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现的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情形均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结合案件详细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