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事项可以分为几大类,具体包括: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等。
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
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的拥有情况。
公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投资情况。
个人债权债务情况,如借款、贷款等。
个人支出用途、支出金额等。
涉及刑事案件、涉及民事纠纷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本人的婚姻情况。
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
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情况。
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情况。
企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企业重大专项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含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班子成员因外出学习、考察、参会、休假、探亲、就医等需离开绵阳市境超过一定天数的情况。
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因突发疾病、住院休养导致无法在岗工作,预计超过一定天数的情况。
企业年度经营计划。
企业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改革发展情况。
企业月度经营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企业年度、季度融资及债务风险管控情况分析报告。
企业季度、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这些事项涵盖了个人和家庭的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透明度,以便组织能够更好地进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