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中资大型银行和中资中小型银行。
政策性银行。
外资银行。
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财务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社保基金。
投资公司。
企业年金。
其他投资产品。
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介机构。
这些机构和个人构成了同业拆借市场的主要参与者,通过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短期资金的借贷,以调节资金余缺和满足流动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