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5. 已生育子女的,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 已采取避孕措施的,需提供相应的避孕措施证明;
7. 如有违法生育情况,需提供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8.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 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10.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通常是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时限通常是即时办理,且不收取费用。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