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具体来说:
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由设立派出机关的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综上所述,复议机关可能是上一级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特定机关(如税务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具体取决于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是由哪个层级的行政机关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