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如果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则已进入障碍路段的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如果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则下坡的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在会车时,如果遇到障碍物,只能单车通过,应避免“三点一线”。
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会车时,还应特别注意交通标志,如蓝色方形箭头标志指示会车方向,确保遵循指示。
在会车时,驾驶员应适当降低车速,保持安全的车距,并不得超过路段的最高限速。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将会扣1分。在会车困难时不让行,或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不减速靠右行驶、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均扣100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会车时的行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在会车时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