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是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由于出现特定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整个项目被终止或采购活动无效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废标情况: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可能导致废标。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将被视为废标。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被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低于成本恶性竞争,也会被废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将被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未提供投标担保或担保有瑕疵,或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等,将被废标处理。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其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如缺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证明等,或存在格式错误、报价错误等,均可能导致废标。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综上所述,废标的具体情形较多,涉及文件格式、内容、报价、资格等多个方面。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以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被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