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汉为介休县地,隋开皇十年(590)置县,因文帝巡幸,挖河开道获一石,其色苍苍,其声铮铮,并有“大道永吉”四字,故名灵石县。
历代县名皆不改。隋初属西河郡,义宁初属霍山郡,唐武德初属吕州,贞观十七年(643)属汾州,五代、宋因之。金贞祐三年(1215)属霍州,四年还属汾州,元属霍州。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属汾州府,四十二年(1614)改属平阳府。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改属霍州。民国属河东道。
抗日战争时期,以汾河为界设灵东、灵西二县,灵东属大岳区,灵西属晋绥边区。1948年县城解放后,二县合并仍称灵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