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两村征地,规划用途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3 00:43:00    
4月22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芦家园村、孙庄子村土地共0.3801(约5.7亩),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芦家园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4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解放路以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22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5月8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孙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4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解放路以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153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5月8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来源: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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