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通知一般需要提前 二至三个月告知户主。具体的提前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大致范围是两个月到三个月。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被拆迁户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和搬迁。
在实际操作中,房屋征收部门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市、县级人民政府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在征求意见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会根据反馈对方案进行修改并及时公布。
此外,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拆迁可能需要更提前的通知。例如,为了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或者为了实施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征收决定可能会提前作出。
综上所述,拆迁通知的提前时间主要取决于拆迁的原因、规模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拆迁通知会提前二至三个月发布,以确保被拆迁户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准备。